星期五, 3月 23, 2007

誰殺了Smith?

北美電視網競爭之激烈,可以從今季發生的「影集秒殺事件」中可以看出,兩部新科影集-CBS的《Smith》與NBC的《Kidnapped》,皆在播出短短三集後,電視網馬上叫停,就因為腰斬速度之快,而被稱為「秒殺」。電視網紛紛以收視率作為考量,為防每下愈況的收視率情況更形惡化,皆在最快時間內下了秒殺令,作為一個停損點。「秒殺令」顯示電視台的割喉戰已到無可退路的地步,新影集沒有太多的時間去爭取更多觀眾的認同,不是一戰成名,就是一戰出局,以往慢工出細活,或是可能敗部復活的模式完全改寫。但電視網的秒殺令所帶來的後續壓力,也比以往來的快又大,看不到的觀眾紛上網到處去哀號,媒體開始探討秒殺的正確性,電視網以往對所下的決定所引起的質問,而採取的「無法奉告」與「不予回應」的態度,也被迫改變。

《Smith》是CBS去秋的新影集,由知名製作人John Wells製作,並親自編寫劇本。Wells製作知名影集《ER》多年,令他開始想製作一部與眾不同的影集,以罪犯為主,完全以罪犯的觀點為整部影集的主軸,他們打家劫舍不是為了行善、不是被迫而為,完全是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,他們賴以為生的職業,以及他們樂於他們工作,而且主角未必有善終。這部影集其實換個點觀來看,與現在流行的「專業職業人」影集一樣,只是從CSI、FBI換成了罪犯。《ER》的長壽經驗,可以令Wells為影集的題材作很多種實驗,可以用很多方式去試試影集的極限,即使它不是最當紅的影集,但它仍有慣性收視存在。這種經驗也令Wells想要移植到新影集上,試試觀眾與影集的極限在那裏。而令這種想法開始成型,則是Wells遇到Ray Liotta時。

以往電影與電視壁壘分明,電視演員在電視界一有知名度,皆想馬上衝上電視發展,而不想一輩子被困小螢幕中,當年Bruce Willis演出《終極警探》(Die Hard) 時,曾以「觀眾打開電視就可以看到他而沒新鮮感」為由而差點出局,可想而知電視界與電影界之間的橫溝有多深。但事易時移,現在電視界競爭激烈,多元化的收視來源與收入皆令電視演出有了不同的意義,電視不再是演員的跳板,反而是另一種發展舞台,許多電影演員反而在電視界找到另一片春天。而電視影集也得不時靠知名演員來為他們爭取sweeps的勝利與話題,更甚至獲得獎項上的肯定。Ray Liotta就是這種模式而在《ER》與Wells合作。

Liotta想要試下電視界的水溫,看看自己是否適應,而《ER》則希望藉由他的知名度來製作話題性,得到媒體的注目與爭取收視率,更甚而希望為他量身定作的特輯,可以在來年的兩大獎項上,有所斬獲。Liotta與Wells初次合作,可說是兩相獲利,《ER》得到了想要的注目與收視,而Liotta則在來年的艾美獎上,獲得演技獎,兩人首次合作,不僅合作愉快,還各自滿載而歸。

所以當Wells想要作一部罪犯影集,而劇中有著雙面生活的罪犯首領一角,Wells馬上想到了Liotta,他的亦正亦邪的特性,十分符合在家是好父親、好丈夫的白領上班族,出外則是全力以赴,使命必達的專業劫匪。Liotta也對這角色所帶來的挑戰,深感期待,Wells為了令兩人二次合作更上層樓,則又找了也是電影演員的Virginia Madsen來飾演劇中此角的妻子-對丈夫的真正身份十分懷疑,但自己也身懷了不為人知的秘密。由於Wells想要創新影集模式,也想令來自電影界的演員有更大的發展空間,他與演員們只簽一季約,演員進可攻、退可守,可以在電視界發展,但也可以馬上回到電影界演出,所以劇名《Smith》的由來即是來自於此,不會因主角的更換而令劇名失去其意義,既使Liotta離開,其他人加入演出,仍可演出這種被FBI視為未可知身犯的罪犯的角色。而此種模式,也令影集產生新的變數,劇中的角色將不會是固定,劇中角色的命運也不會長久,為了因應這種發展模式,在Wells的劇本中早就為第一季的主角們寫下了最終曲-一個個被抓,可能因此身亡或失蹤,打破了影集主角除非演員離開,角色才會出局的模式。

《Smith》pilot拍得極具電影感,整整90分鐘,充滿了爆炸與動作,快艇與追逐,中間穿插Liotta與Madsen夫妻情感與家庭生活來緩衝劇情的衝擊力。而實地拍攝也令這部影集的Pilot畫面上看來相當亮麗:Simon Baker在夏威夷(Hawaii)衝浪、劇中角色在匹茲堡(Pittsburgh)博物館打劫、Amy Smart在賭城(Las Vegas)當歌舞女郎,都是劇組飛到實地去拍攝完成,與一般在洛杉磯(Los Angels)附近取景,及在片場搭景拍攝,十分的不同。Wells想要打破目前影集拍攝的模式,想要都質取勝,拍攝出一部與眾不同的影集,之後更是以劇情寫到那城市,就準備飛到那裏去實地拍攝,可惜本劇播了三集,拍了七集即叫停,這種不受制片廠拍攝的手法,仍是個無法完成的夢想。

本劇的題材與之前《Thief》與《Heists》相近,都是以搶匪竊賊為主角,完全不同於現今以辦案人員為主角的主流題材,反主流的手法,看來相當冒險,再加上《Thief》與《Heists》都不脫被腰斬的命運,許多人不看好本劇,但Pilot精彩的程度,有如一部電影般厚實,還是被CBS訂了下來,被視為週二夜的本季重點新影集。在整個暑假不斷的打出片中的新廣告,意欲與週二兩部動作影集《NCIS》與《Unit》連成一條動作影集夜。





不過,CBS還是打錯了算盤,其一是低估了收視慣性,《Smith》的對手是NBC老牌影集《Law and Order:SVU》與ABC的《Boston Legal》,這兩部影集固守地盤多年,要一部新影集在短短一、兩集之內,馬上擊敗地頭蛇,逼對方讓出地盤,似乎也與「不受制片廠拍攝的手法」一樣,也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。其二就是把《Smith》當成了一般的動作影集,把它視為與現今主流以辦案人員為主的影集一樣的看待,期待這些喜歡看辦案風格影集的觀眾,就會同樣成為風格完全不同《Smith》的觀眾。CBS忽略這點,而兼任編劇的Wells也想拍部「非典型」影集,他不太想顧現今觀眾層面的問題,只想拍出來,再想要觀眾去思考與面對。所以本劇在CBS Summer Press tour中被記者群猛攻,對劇中角色不顧法律、無視道德的性格,而對編導演連番質問,這樣的效果,看來很符合Wells對本劇一開始的期待,觀眾會對劇中角色產生最直接的愛恨兩極反應,而不是一面倒的看法。更何況,在CBS Summer Press tour被記者群嫌的影集不勝繁數,連現今熱門的《CSI》也在當年的Summer Press tour中被視為不被看好的影集之一。


《Smith》首播為一千一百萬觀眾,,之後兩週各為九百五十萬與八百五十萬,最後CBS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腰斬了本劇,速度之快,令本劇的觀眾措手不及。許多觀眾認為CBS沒有給予足夠的時間,才三集,觀眾也才剛剛熟悉本劇,即被秒殺,幾週後,許多媒體也對「秒殺」決定的正當性質疑,逼的一向不予回應的電視網不得不出來說明「秒殺」的原因無它,即是收視率,電視網認為每下俞況的收視率,是本劇致死的原因,但媒體繼續提出其他不少新影集,收視率同樣也是每下俞況,但電視網仍舊以留校查看為名,簽下一季的合約為實,但只僅以短短三集就來判定本劇,這種「秒殺」決定是否下的十分草率?電視網則再以對未來劇情走向不甚樂觀為由,作為「秒殺」的判定,不過,此時電視網的態度也開始軟化,已經鬆口表示要播完已拍攝完成的集集,要給本劇的觀眾一個交代。這就是後來會在CBS的網上頻道Innertube上首度播出電視台沒正式播出的影集集數,甚至也請編劇把劇中角色的結局寫在網站上,給本劇觀眾一個結局。

《Smith》被砍後,謠言四起,從電視網到製作公司沒人願意真正擔起殺手之責,到底是誰殺了Smith?應請取代時段重播的CSI來調查看看。